发布时间:2019-10-28 浏览次数:0次
各系(院):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发青年学生爱国之情,强化爱国之志,引导青年学生重温祖国的发展史,展望祖国的美好未来。院团委决定,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主题朗诵比赛。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参赛人员:全体在校生
三、活动安排:
初赛:10月28日至11月13日,各系(院)组织参赛学生完成初赛,并于11月12日18:00前将推荐参加极速体育决赛的两名选手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院团委。
决赛:11月13日(周三)下午四点在学府路校区第五阶梯教室进行决赛,并按照抽签顺序上场朗诵。
朗诵比赛具体安排一览表
序号 时 间 工作内容
1 11月12日前 《朗诵参赛选手情况登记表》提交院团委
2 11月12日 18:00前,参赛选手将朗诵稿提交到院团委办公室并进行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3 11月13日 学府路校区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各系(院)出30名观众15:50入场完毕(阶梯五教室)。
四、奖项设立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
五、比赛规程
(一)本次朗诵比赛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二)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4分30秒以举牌提示,6分钟铃响为扣分时限,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0——30秒扣0.1分,最高扣0.2分,时间不足3分钟的,按照其朗诵时间进行扣分,最多扣0.2分(本扣分是在最终成绩中扣除)
(三)评委评分当场计分,待下一位参赛选手朗诵完毕后主持人公布上一名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最后一名选手比赛完毕后待计算出最后一名选手的比赛成绩后,主持人同时宣读最后两名选手的比赛成绩。
(四)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六、比赛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准备。各系(院)要采取措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学生参加朗诵比赛。组织参赛学生认真撰写朗诵稿,精选辅导老师,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辅导训练,争取以高水平参加比赛。朗诵选手的辅导老师须参加决赛,参赛选手于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确保组委会对赛事统筹安排及开展赛场准备工作。
(二)熟悉朗诵比赛规程。各参赛队领队、队员仔细阅读本次比赛规程,熟悉有关赛程安排。
(三)遵守比赛纪律。各参赛队要遵守比赛纪律及规程,服从赛场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
附件1:朗诵参赛选手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1:朗诵比赛评分表.docx
院团委
2019年10月28日